如題

1.時間序列:高普考放榜(假設9月底)→選填志願(約10月中)有兩個星期考慮時間→約11月初公布分發結果→於分發結果十五日內向該機關報到→正額錄取人員分發結果出來後一個月內→增額錄取人員選填志願(約12月初)有兩個星期考慮時間→約12月底公布分發結果→於分發結果十五日內向該機關報到(特別注意!若沒有在隔年1/1日前報到者就沒有該年的年終獎金了...差一天差很多的,只要12/31報到就有算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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